据《法制日报》报道,江苏靖江当地多名群众反映,江苏泰州市斜桥镇郑敏村村委会以“响应国家号召”为名,从3月24日开始雇佣大型挖掘机推平村民坟墓,引发冲突。一些村民说,一些村庄在未经他人同意或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农村深处用推土机推平了整个村庄的坟墓,这导致了冲突。
另见强制性平坟。
而且靖江平坟的时间节点比较特殊。在当地流传的一封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信中提到,对全市“三边六区”内所有散坟(含硬化坟),采取移坟与平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类整治,并要求在4月5日清明节前全面整治。中国人历来有合葬的传统习俗,清明节是祭祖的日子。这时候强行扫墓,难免招致民怨和冲突。
传统的丧葬礼俗占用耕地,铺张浪费,移风易俗是大势所趋。但殡葬改革的目的是正义的,不能代替手段的合法合规。涉及几千年的习俗,更要注重程序正义。
报道称,当地没有盖章文件,而是以口头通知的形式。一些村庄的扫墓行动是在人们没有同意甚至不知道的情况下进行的。这种一刀切、掩人耳目的操作,或许效率够高,但行政命令的合法性存疑,缺乏对民意的足够尊重。最终,是涉事村庄自行决定,还是当地政府默许,值得怀疑。
殡葬改革不能只靠蛮力,坟墓要先铲平,这是常识。为了达到清明节前整治的目的,我们应该跳过民意征询的步骤,采取粗暴的措施——这样的移风易俗不仅大大增加了整治的成本,而且明显埋下了冲突的隐患。
在《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中,当地为了论证平坟的合理性,强调是“国家、省、泰州市的统一安排”,但绕开民意强行平坟,显然是对殡葬改革精神的误解。
为避免因手段过度引发冲突,2012年修订《殡葬管理条例》时,专门删除了“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的条款。对于在非公墓区违规土葬或建坟的,民政部门只能责令其限期改正。
去年大修的《殡葬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第一个立法目的,再次强调“维护死者的尊严和公共利益”。相关法律的升级说明,至少在程序上,不能忽视民众的知情权,也不能使用不正当的手段。像当地的墓地,开始建设,配套设施跟不上,就大规模平整坟墓,显然操之过急。
将强制扫墓盲目解读为“响应国家号召”,显然是理解上的偏差。
政策精神传达不畅,战术简单粗暴,基层执行出现各种失误,也会影响殡葬改革的整体推进,导致人们在观念上抵制改革,或者把殡葬改革狭隘地理解为“平坟”。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河南周口强制扫墓的教训还在。在这种前提下,民间丧葬礼俗改革稳步推进,不能为了政绩,急功近利,用粗暴的手段为改革开路。然而,靖江的一些村庄甚至雇佣挖掘机强行平整坟墓,声称是“响应国家号召”。这不仅是对现有政策的违反,也是以政府公信力作为粗暴行政手段的“缓冲”。
□熊智(媒体人)
编辑陈静校对卓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