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旗下基金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通申购、赎回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参与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销售协议,并经协商达成一致。以下基金将于2018年7月24日起在兴业银行开始申购、赎回、基金转换业务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参与优惠费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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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体优惠税率
投资者通过兴业银行电子渠道申购的所有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模式),原申购费率高于0.75%的,统一优惠至0.75%,原申购费率低于0.75%的,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投资者通过兴业银行电子渠道(包括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开通基金定投业务的,定投申购费率统一优惠至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或固定费率的,按原费率执行。
投资者通过兴业银行柜台渠道开通基金定投业务,享受基金定投申购费率8折优惠,优惠后申购费率不低于0.6%;原费率低于0.6%的,以原费率为准。具体优惠幅度以兴业银行公告为准。请查阅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渠道了解或查阅相关信息
1.兴业银行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1
网站:www.cib.com.cn
2.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400-820-9688
网站:www.changanfunds.com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承诺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或收益最低。本基金的过往表现及其净值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建议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