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转办第五批群众投诉49件,其中重点督办7件。
本批信访涉及石家庄8件、邯郸8件、唐山6件、保定5件、沧州5件、承德4件、邢台3件、廊坊3件、张家口3件、雄安新区2件、秦皇岛1件、衡水1件。本批转发的信访件中,大气类17件,土壤类10件,噪声类8件,生态类7件,水类5件,其他污染类2件。
上述所有信件和访问都在同一天移交给了市政当局。根据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信访事项的办理、整改和处理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截至3月28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转办信访件233件,其中重点督办38件。转办信访案件涉及石家庄73件、保定35件、邯郸25件、唐山22件、沧州16件、承德15件、邢台12件、廊坊9件、张家口7件、定州5件、衡水4件、秦皇岛4件、雄安新区3件、辛集市3件。
根据工作安排,第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22年3月23日-4月23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311-87808205,专门邮政信箱:河北省石家庄市邮政信箱A726。督察组接受举报的电话时间为每天8时至20时。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来信和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将按规定移交被督察地方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