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友一脸花痴,在那里滔滔不绝、吐沫横飞。
终于听明白了,她说的是一本网文,还是那种男女主角阴差阳错见了一面没一两个小时就完成从相亲到结婚登记全过程的军婚文。
我不仅想翻白眼,甚至想要大声咆哮啊——
你当军婚不用填写申请结婚登记表?
你当军婚不用经过政审?
你当军婚说结就结?
你知道军婚要做多少准备吗?
好吧,你一定不清楚。
因为军人职业的特殊性,对军人婚姻的把关会比普通人更加严格。鉴于大部分地方人士对军婚的不了解,这就来聊一聊地方人士和军人结婚,需要哪些程序。
1.打恋爱报告
有些基层部队要求军人一方在结婚前半年打恋爱报告。有没有这部分要求,还需要当事人自行了解。
2.打结婚报告
根据2001年11月解放军总政治部下发的《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现役军人应当慎重选择恋爱对象,军官和文职干部确定恋爱关系后,应当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结婚报告主要就是要告诉组织“我与xx从什么时候确立恋爱关系,经n年时间的自由恋爱,现感情成熟,准备组织家庭”。同时,别忘了在报告下面介绍一下双方的出生年月、籍贯、所在单位、何时入伍等双方的基本情况。
3. 填写《申请结婚报告表》
依然是根据《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现役军人结婚须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填写《申请结婚报告表》作为归档材料。
4.政审函调
这一步是针对地方人士进行政审。鉴于军人担负的特殊使命、生活环境和职业特点与普通公民不同,对其伴侣不能不严格把关。
5.开具《婚姻状况证明》
这是军人一方需要开具的一张婚姻介绍信。
根据《新婚姻登记条例》,如结婚双方一方是军人、一方是地方人员,地方人员的一方就不需要由单位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但军人一方仍然要按原来规定办理。因为军人只持有军官证,而没有身份证和户口簿,在办理登记的时候,才需要军队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6.办理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定要带齐相关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婚姻状况证明》《军官证》或《士兵证》,地方人员一方的身份证,双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此外,还要准备3张两人的2寸彩色合影。
带上以上的材料,就可以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了。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条规定:“办理现役军人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是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走过以上的程序,从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拿到两个小红本,你们才能开始真正的军婚生活。跟军人随时随地闪婚,那种桥段千万不要当真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