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
我想告诉读者这本书里的论文是怎么写的。我在美国的时候,有一天红皮书杂志的编辑让我列出世界上十大最佳小说。我按照吩咐做了,然后就把这事忘了。
我在书单旁边写了一个简短的评论,说:“如果聪明的读者学会跳过书的无趣部分,而不是不读书的艺术,那么阅读这些书将是最大的享受。”过了一段时间,一个美国出版商建议再版这十本名著,删掉大部分人不爱看的部分,附上我为每本书写的指南。这个建议引起了我的兴趣,于是我着手进行。阅读指南经过删节,已经发表在《大西洋月刊》上,似乎引起了读者的兴趣,所以有人认为把它汇编成一本会方便读者。
我原来的参考书目略有改动。起初,我把马赛尔·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列为名单中的最后一本书,但由于某些原因,这本书没有被列入后面提到的名单。我不后悔。普鲁斯特的小说是20世纪最伟大的小说,篇幅极长,即使大幅度删减也不可能删减到合理的规模。
此书成就斐然,但评价后世对它的评价为时尚早。普鲁斯特的狂热崇拜者——我也是其中之一——可以饶有兴致地阅读每一个字,并感到厌烦。有一次我夸张的说,我宁愿看普鲁斯特的作品无聊死,也不愿意看其他作家的作品快乐一半。但现在我愿意承认,那本书每一部分的价值都是不同的。依我愚见,普鲁斯特的长篇大论,受他那个时代的心理学和哲学思想的影响,必然会引起后人的不感兴趣。
上面的一些想法已经被认为是错误的。我想,他是一位伟大的幽默家,这一点会比现在更加明显。他创造新颖、多样、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的能力,堪比巴尔扎克、狄更斯、托尔斯泰。也许到了那个时候,他的巨著的浓缩版就要上映了,省略了被时间割断了价值的部分,只留下小说的精华,也就是具有永恒趣味的部分。《追忆似水年华》将是一部长篇小说,但却是一部彻头彻尾的杰作。
我最终列出的全球十大最佳小说如下:
汤姆·琼斯
傲慢与偏见
红色和黑色
高老头
大卫·科波菲尔
呼啸山庄
包法利夫人
莫比·迪克
战争与和平
卡拉马佐夫兄弟酒店
2
但是,我提前声明,评选和评论世界十大最佳小说是无稽之谈。世界上最好的小说有十多部。也许我们应该选择一百本最好的小说。这个我不确定。如果让50个博览群书、有文化、有技术的人列出世界上最好的100本小说,我相信至少有两三百本书会赢得一票以上。但是,如果这50个书目是使用英语的人提出来的,我想我选择的这十部小说也会有一席之地。我特别强调说英语的人,因为在我的参考书目中,至少有一本小说《莫比·迪克》对受过教育的欧洲公众来说还是相当陌生的。我想除了英语文学专业的学生,没有人会用德语、西班牙语或法语来读这本书。在18世纪,法国有很多人阅读英国文学,但是后来,法国人对自己国界之外的作品并没有太大的兴趣,直到最近,依然如此。如果法国人要列出一百部最好的小说,肯定有很多作品是英语国家的人没听说过或者很少有人读过的。
这种不一致的现象不难解释。一部小说吸引某个人(判断力完美的人),让他觉得这本书价值非凡,肯定有很多原因。也许他是在生活中一个特别易受影响的时期或环境中读的,也可能是基于他自己的喜好或个人联想,这本书的主题或背景对他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
我可以想象,比如热爱音乐的人,很容易把澳大利亚作家亨利·汉德尔·理查森(1870 ~ 1946)的《莫里兹的客人》列为十大最佳小说之一。英国斯塔福德郡“五城”的原住居民很欣赏阿诺德·贝内特对五城的忠实描写。
以上两部都是好书,但我觉得公正的评委永远不会把它们列入世界十大小说之列。读者的国籍使他对一些书特别感兴趣,他会发现这些书比普遍接受的要杰出。例如,我认为任何像我一样列出书籍的受过教育的法国人可能会包括德·拉斐特夫人(1634 ~ 1693)的《克莱夫公主》。平心而论,那本书价值非凡,是有史以来第一部心理小说。故事感人至深,令人信服,人物刻画生动细腻,文笔极佳,脱俗优美。这本书描述了一个连法国的小学生都很熟悉的社会情况。小学生们读过法国两位戏剧家高乃依和拉辛的作品,已经非常熟悉这本书的道德氛围。书中的内容涵盖了法国历史上最辉煌的时期,引人入胜,为法国文学的黄金时代做出了具体的贡献。但在英美读者眼里,人物看起来像木头,行为不自然。他们的荣誉感和对个人尊严的强调有些可笑:我不是说这种想法是正确的,但如果我有这种想法,我就不会把这本书列为世界十大最佳小说之一。
但我认为对小说个体价值的判断会有很大的分歧,主要是因为小说基本上是不完善的文学体裁。没有小说是完美的。我选的十部小说没有一部在某个细节上可以挑毛病。我写每本书的导言时,都有意挑毛病。对一些公认为经典名著的书籍进行无差别的赞美,是对读者最大的伤害。
读者阅读时发现某某情节不太可能发生,某某人物不真实,某某段落描写繁琐。如果他天生没有耐心,他会指责向他推荐这部小说作为杰作的评论家是傻瓜。如果他生性谦逊,会责怪自己认为这本书超出了他的智力范围,不适合他读;但如果他持之以恒,锲而不舍,他会凭良心读下去,但读着读着还是觉得没什么乐趣。但是小说是要带着极大的兴趣去读的。如果他们不能提供乐趣,这本书就毫无价值。在这种情况下,每个读者都是自己最好的批评家,只有他自己知道自己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
人没有义务看小说。批评家可以指出,在他看来(这是一个重要的先决条件),一部公认的伟大小说有哪些长处和短处,从而帮助读者。我再说一遍:首先要提醒读者,永远不要指望小说是完美的。
三
在我详细阐述这个声明之前,我想对这部小说的读者说几句话。小说家有权利要求他们一些东西:他有权利要求读者在读一本三四百页的书时有点耐心;他有权要求读者有足够的想象力,揣摩作者想让他们介入的场景,在他们的脑海里填上作者画的肖像;最后,小说家有权要求读者富有同情心,否则无法进入小说中人物的爱情和悲伤、忧虑、危险和冒险。除非读者能给自己一点,否则无法从一部小说中体会到最好的内涵。
现在我想指出我心目中的好小说应该具备哪些特质。它应该有一个广泛的感兴趣的主题——我的意思是,不仅仅是一小群批评家、教授、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卡车司机或洗碗工,而是一个广泛符合人性、让各类男女都感兴趣的主题。下面举个例子来说明我的意思:一个作家可以写一部关于蒙特梭利教学法的小说。教育工作者一定非常非常感兴趣,但我相信这部小说一定很平庸。小说的故事要连贯,有说服力;应该有开头,有中间,有结尾,结尾应该是开头的自然结果。每一集都要有可能,既要演主题,又要从故事中衍生出来。
小说家塑造的人和动物,要根据他们的个体特征来观察,他们的行动要由他们的个性产生。绝不让读者说:某某、某某不会有这样的动作;相反,读者要说:我料到了某某、某某的言行会是这样。我觉得如果人物本身充满乐趣就更好了。娄白写了一部名为《情感教育》的小说,这部小说在众多杰出的评论家中享有盛名。但他故意选了一个没有特点和个性的人做男主角,让人无法关心他做了什么,或者他发生了什么。结果是,这本书虽然优点很多,但是让人很难看完。
我觉得我应该解释一下为什么我说要用个体特征来观察人物;对小说家来说,创造新的角色要求太高了。他的主题是人性。虽然人有各种类别和情况,但类型并不是无限的。长篇小说、短篇小说、戏剧、史诗已经写了几十万年,作者创造全新人物的机会太少。纵观所有小说,我能想到的绝对原创的人物只有一个,唐吉诃德。如果一些博览群书的评论家发现他的角色也有一个远祖,我不会感到惊讶。如果作者能通过自己的个体特征来看待他的人物,如果他的个体特征足够特别,往往会给人一种错觉,认为这些人物是原创的,那么这个作家就很幸运了。
行为应源于性格,言语也应如此。时髦女人说话要像时髦女人,街头妓女说话要像街头妓女,卖汽水的要像卖汽水的,律师说话要像律师。不应该有对话,但不应该让作者炫耀自己的观点。应该用来刻画说话人的性格,让故事继续下去。记叙文段落要生动,切中主题,篇幅只需使相关人物的动机和情况清晰,令人信服即可。文字要简洁,让受过普通教育的人容易读懂;风格要符合题材,就像量身定做的鞋子符合形状良好的脚一样。最后,小说要引人入胜。我把这一条放在最后,但它是不可或缺的特质。没有这个,其他性状就没用了。没有一个心智健全的人会为了开悟或启示而看小说。如果他需要指导或灵感,却不读专门为指导和灵感而写的书,那他就是个傻瓜。
即使一部小说具备了所有这些特征——这要求太高了——它仍然像一块有瑕疵的宝石,它的形式本身就有瑕疵,不可能完美。短篇小说根据篇幅长短,十分钟到半小时就可以看完。它们涉及一个明确定义的单一主题、一个事件或一系列密切相关的精神或物理事件,它们是完整的,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添加或删除。我觉得短篇小说可以达到一种完美的境界,我觉得收集相当多达到这种境界的短篇小说并不难。然而,小说的长度是不确定的。可以像《战争与和平》那么长,一段时间内出现一系列事件和众多人物,也可以像梅里美的《卡门》那么短。
为了使故事有可能,人物有道理,作者必须叙述许多与故事有关,但本身不一定有趣的故事。事件往往需要一段时间分开,作者必须尽可能多的编造内容来填补这段时间,以达到作品的平衡。这些段落被称为桥梁。有些作家想尽办法避开桥段,直接从一个花团锦簇的事件跳到另一个花团锦簇的事件,但我想不出一个成功的例子。大部分作家都是乖乖过桥,或多或少都有一些技巧,但过程大概有点枯燥乏味。
四
作为一个作家,很难避免他古怪的想法;小说的松散形式,尤其是那些在英国和俄罗斯写的,给了作者阐述他所珍视的主题的机会。他的心智或批判意识往往不够强大,无法理解某个主题。虽然他觉得很有趣,但除非他的小说计划需要,否则不应该写进书里。此外,小说家几乎不可避免地受到当时时尚的影响。毕竟,他受到了非凡力量的影响,所以他经常写出一旦时尚过去就失去吸引力的作品。
我举个例子:19世纪以前,小说家很少关注场景,一两句话就足以说明他们想要描述的背景;然而,在浪漫主义受到大众喜爱之后,为描写而描写越来越流行。当有人去药店买牙刷时,作者会告诉你他路过的房子是什么样子的,商店卖什么。黎明、日落、星夜、万里无云的日子空、月缺、波涛汹涌的大海、山顶的雪山、黑暗的森林……无尽的描述。有些描述本身很美,但和内容无关!
作家们花了很长时间才发现,无论场景的特征观察得多么诗意,表达得多么可敬,除非必要,否则仍然是徒劳的。也就是说,它是没有用的,除非它能帮助作者继续讲故事,告诉读者他必须知道的关于书中人物的事情。这是小说中一个偶然的瑕疵,但另一个瑕疵似乎是与生俱来的。因为这是一部相当长的作品,所以不可避免地需要一段时间,至少几周,通常几个月,有时甚至几年才能写完。作者不可能被灵感呵护这么长时间。我不喜欢用“灵感”这个词——自由句式的散文有点自以为是,我宁愿留给诗人。诗人在艺术上比小说家更高尚;但小说家还有其他补偿:除非诗歌质量最高,否则很容易被忽略。即使小说有许多缺点,但它们仍然不是毫无价值的。
尽管如此,小说家的写作还是受到一些东西的影响。如果不叫灵感,我找不到更好的词,只好叫潜意识。也许正是因为这是一个含义有些暧昧的模糊词,才能充分表达作者的感觉,他在白纸上写黑字,充其量是一个活跃的媒介,实际上是一个抄录者;他发现自己在写一些他不知道自己知道的东西,快乐的想法不知从哪里涌了出来,意想不到的概念就像宴会上的客人没有事先被告知就上门一样令人愉快。我觉得这没什么特别神秘的:意想不到的概念无疑是过去长期经验的结果。快乐的思想来自于概念的联想,他认为自己不知道的东西,就储存在记忆的隐秘处。把它带到潜意识的表面,从笔尖自由地流向纸面。
但是潜意识是自发的,不确定的;没有强迫,没有意志的努力能激发它变得活跃;就像风吹向它喜欢的地方,就像雨落在正直和不诚实的人身上。一个有经验的作家有各种办法哄他的潜意识帮他,但有时候他的潜意识总是很固执。如果让潜意识自生自灭——这么长的小说里经常会出现这种情况,作者只能孜孜不倦,靠自己一般的能力。如果他能用这些方法吸引读者的注意力,那将是一个奇迹。
当我考虑小说家要克服多少障碍,要避免多少意想不到的困难和危险时,即使是最伟大的小说家也不可能是完美的,对此我并不感到惊讶。相反,我很惊讶他们可以“不那么完美”。一般因为这个原因,不可能挑出十部小说来评为世界上最好的。我可以列举出十部可以媲美前十的不同名著: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宁》、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巴尔扎克的《表妹贝蒂》、司汤达的《帕尔马修道院》、简·奥斯汀的《劝导》、劳伦斯·斯特恩的《项狄传》、威廉·梅克皮斯·萨克雷的《名利场》、乔治·艾略特的《米德尔马契》和《亨利》。我有很好的理由选择前十本书,我也可以给出同样好的理由选择现在列出的几本。我的选择很随意。
过去,读者似乎喜欢长篇小说,作者往往不得不屈从于它们,向出版商提供比故事本身所需更多的内容。他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简单的办法:在一部小说中插入一些短篇故事,有时长到可以称之为中篇小说,与原主题无关。他们充其量只是表面上讲道理,有所依附。没有一个作家比塞万提斯写《堂吉诃德》更从容地做到了这一点。这些补充经常被认为是这部不朽巨著中的瑕疵,现在看起来只是无聊。当代文学评论家为此抨击他,他在书的第二部分避开了这个恶习,造成了一个普遍公认的不可能现象——续集写得比前作好;但这并不能阻止后来的作家(他们一定没有读过那些批评)使用如此便捷的方法,将大量手稿交给书商,做成一卷可以出售的书。
19世纪,新的出版方式出现,小说家被新的诱惑所吸引。以大篇幅刊登所谓轻量级文学的月刊卖得好,让作家有机会将作品以连载的方式呈现给大众,也获利颇丰。几乎在同一时间,出版商发现每月分期发行畅销作家的小说对他们非常有利。在这两种情况下,作者都会签约提供一定量的内容来填充一些页面。这种方法鼓励作者慢慢来,唠唠叨叨。法国作家为作品付费,不惜尽可能多写几行。他们是需要谋生的劳动者,即便如此,他们的收入也并不丰厚。有一次巴尔扎克去意大利,看到一些图片,让他大为感动(谁不动心?),打断他正在写的小说的叙述,插入一篇关于这些画面的文章。
五
我们从作家自己的“自白”中知道,连载作家,也就是狄更斯、萨克雷等一流作家,有时会觉得被迫在固定时间交稿是一种令人憎恶的负担。难怪他们东拉西扯,难怪他们的故事充满了不相干的插曲。有一次,出版商告诉狄更斯,他的一个月稿少了两大页,也就是十六个小页,要他坐下来尽力搜刮穷人,勉强写出来。他对这种写作方式很有经验,事实也很明显:如果他在这十六页中所写的内容是处理这部分故事所不可或缺的,他早就在开头就写好了。
一部小说的缺陷,无论是由于小说天生的体裁,还是由于作家的缺失,时代的风尚,还是出版方式,都没有让读者有耐心的理由。理智的人不会把看小说当成自己的职责。他把看小说当作一种消遣。他想脱离自己。他打算对书中的人物感兴趣,娘子想看看他们会做什么,在特定的情境下会遇到什么。他同情他们的烦恼,为他们的快乐而快乐;他站在他们的立场上,或多或少地体验了他们的生活。人物的人生观和对人类思辨主题的态度,无论是用言语还是用行动表达,都会引起读者的惊讶、满意或反感。但是读者本能地知道他的兴趣在哪里,他的兴趣就像猎犬追踪狐狸的气味一样。然而,有时作者失败了,读者找不到动物足迹留下的气味,只好四处挣扎,直到能再找到为止。他会跳来跳去,跳过阅读中无聊的部分。
每个人都会跳来跳去,但是不丢掉重要内容的跳读并不容易。据我所知,这可能是天赋,也可能要靠经验获得。约翰逊博士在阅读方面跳得很努力,鲍斯威尔告诉我们,“他很有天赋,他可以立刻抓住一本书任何有价值的部分,所以他不必从头到尾读完。”但鲍斯韦尔所说的无疑是关于知识的书籍;如果看小说成了负担,干脆不看了。遗憾的是,由于小说体裁的基本缺陷,作家或出版方法的欠缺,很少有小说能从头到尾读完,始终充满趣味。跳过阅读可能是一种坏习惯,但这是情境形成的坏习惯。但是,读者一旦开始跳跃,就很难停下来,所以他可能会错过很多对他有好处的东西。
过去的读者似乎比今天的读者更有耐心。以前娱乐少,他们有更多时间看我们现在觉得太冗长的小说。也许他们对打断陈述的题外话和题外话并不感到愤慨。但是,有些有这个缺点的小说,却跻身于历史上最伟大的名著之列,如果这些书被越来越少的人阅读,那就太可惜了。
我们设计了这一系列文章来说服读者阅读这些好书。我们尽量删除这十部小说中繁琐的部分,只留下作者想要讲述的故事,刻意理清主题的概念,充分展现他所塑造的人物形象。一些文学专业的学生,一些教授和评论家会愤怒地声讨一部名著被杀是令人震惊的行为,作者应该读他写的东西。但是他们真的做到了吗?我建议他们跳过不值得一读的地方。也许他们培养了略读的艺术却受益匪浅,但大多数人还没有做到。如果欣赏力和辨别力高的人能为他们省略枯燥的部分不是更好吗?做好这一点,就能给读者一部字字读得津津有味的小说。
柯勒律治这样评价《堂吉诃德》:这是一本只需要从头到尾浏览一遍的书。他的意思可能是有些部分很繁琐,甚至很可笑。一旦发现这一点,再去复读也是浪费时间。这是一本伟大而重要的书。专修文学的同学无疑应该从头到尾读一遍(我自己从头到尾读了三遍),但我不禁想,一般读者——为了乐趣而读的读者——完全省略无聊的部分也没什么损失。这样他一定能体会到温柔战士和世俗乡绅之间的冒险和对话,这和故事直接相关。这是一个非常有趣和感人的部分。另一部小说,确实很重要,但不能算伟大,是塞缪尔·理查逊(1689 ~ 1761)的《帕梅拉》,篇幅太长,除了最坚定的小说读者,大多数人大概都读不完。如果不是看到了删节版,我相信我是看不懂的。删节非常出色,我觉得根本没有遗漏或丢失任何东西。
这个节日没什么可指责的。我觉得任何一个演出过的剧本,在排练阶段都或多或少地进行了彻底的改动或删节,对剧还是有好处的。我不知道为什么小说不能走同样的程序。说真的,我们知道大部分出版社都有专门做这份工作的编辑,他们打过交道的书一般都会因此而更好。如果小说中原本被视为一堆枯木的部分不被砍掉,读者就不会去读。如果读者能接受系列中的伟大小说,出版商和编辑的努力就不会白费。这些伟大的小说不会因为被删节而失去任何有价值的东西,因为这些书留下的都是宝藏,他们可以享受到巨大的智力乐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