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公安局
疫情防控期间临时调整机动车辆
尾号限行规定公告
为进一步巩固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效,兼顾减少聚集出行,保障复工复产,以及做好开学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兰州市公安局决定自2020年4月13日(含)起,临时调整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如下所示:
第一,时间限制
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整工作的周六日除外)为早晚高峰时段(7:30-9:00,17:00-19:30)。
第二,限制车型
本地和外地号牌载客9人及以下(不含)的小型和微型客车。
第三,极限法则
每天限两个号,周期为周,周数对应车牌最后一位数字。周一至周五限行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非甘A号牌机动车每月首次进入兰州当天不限行,次日起按尾号限行执行。
第四,禁区
原限行区域西、南、北不变,东压缩,兰州东、雁滩部分区域调整为不受尾号限制的区域。具体的限制范围是:
武威路-西津西路-敦煌路-七里河黄河大桥-北滨河路-雁滩桥-南滨河路-颜夕路-南河路-燕东路-段家滩路-拱星墩西路-东岗东路-嘉峪关南北路-排洪南路-排洪沟路-南环路-武威路组成的封闭区域内的所有道路及立交。
上述限行区域边缘路段中,西津西路(刘嘉颖十字至西站10号场)、敦煌路、七里河黄河大桥、北滨河路(七里河黄河大桥至雁滩桥)、南滨河路(雁滩桥至颜夕路丁字路口)、排洪路、排洪沟路为限行路段,其余为非限行路段。刘嘉颖路口、南滨河路、颜夕路丁字路口不限行。
动词 (verb的缩写)不受尾号限制的车辆
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新能源汽车、出租车、网络预约出租车不受尾号限制。护送急诊危重病人的9座以下客车违反限行规定的,可以申请,公安交警部门全额保障。联系电话:0931-5167000。
以上措施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临时保障措施,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2020年1月30日,《兰州市公安局关于暂停机动车尾号限行规定的公告》同时暂停执行。
兰州市公安局
2020年4月9日
附:尾号限行区域示意图
发布:兰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