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被人称为的两小无猜,青梅竹马,从俊朗的少年到帅气的男人,她陪他成长了十余年。可是十余年的时间似乎也不够她了解他。他从小就特别喜欢欺负她,没有他在的时候他就不许她跟别的小朋友玩。长大后的他依旧霸道无比,可是她却从没拒绝,只因为她觉得自己在他心里是特殊的。可是,现实永远磨人,两颗不能交集的心,永远站在彼岸。再见面时,他是全世闻名的翻译官,而她只不过是……
苏超经常忘记自己的生日,他也不记得自己多久没过生日了。生日那天,她还在梦里睡着的时候,小蓓打电话给我。
她站着一动不动了很久,才懒洋洋地接起来,“天啊,你跟我干嘛?”
“当然要带上你。快起来,我马上就到你家了。”
于是,那一天,她过了25岁生日,是她喝的最稀里糊涂的一次。先收礼物。这么多人中,小蓓送的礼物是最美的。这不是婚纱,但看起来像婚纱。
我分不清谁先喝醉的。坐在小蓓男朋友的车上时,他祖传的女朋友三番五次打开车门,吓得他一身冷汗,甚至有一半是喝了点小酒醒过来的。车一停,小蓓眨眼间就冲到路中间,坐在栏杆上对着这边喊:“苏你都快25岁了,还忘不了你的神何!”
微病,醉酒,生气,她忘了自己说了什么。她有多久没听到和那个人有关的话了?她只觉得头痛欲裂,也不记得最后是怎么睡着的。她本该快乐的生日,却被一夜重复的梦境纠缠。当她醒来时,她分不清什么是真的,什么是梦。
第二天,她在自己的床上醒来,洗了个澡,还是觉得醉了,于是突发奇想,要打扫房子。
我不记得多久没彻底打扫房间了。她无意中翻出一个放在抽屉里很久的笔记本,上面写着她最喜欢的一句话:“童年凋零,竹子老去,我从此爱上的人都像你一样。”她对这句话一见钟情。
她的生活中似乎总有那么多回忆。
因为有时候,回忆是一件奢侈的事情。
她五岁的时候记忆力变得很好。事实上,命运待她很好。她五岁就认识他,七岁就知道什么是爱。分开的时候,她只对他说了一句话:“我总是赢,只输给你。”
微病一直相信,沈默是那种第一次见到她就刻在心尖上的人。
我第一次见到沈默是在一个夏天的早晨,当她和父母搬到大院车站,站在房子外面看着她的行李时,她用一双大眼睛看着这个陌生的环境。那是一个单位的大院,院子里有一棵巨大的梧桐树。许多陌生的爷爷奶奶正在树下做早操,这时沈默出现了。
奇怪的是,一群朋友从她身边经过,她却只能看到他。其他的只是背景。
之后,她成了大院里的一员,自然就认识了他。
那时候邻居家的孩子都喜欢在梧桐树下一起过家家,捉迷藏。好像他从小就喜欢欺负她。大家一起玩的时候,他总是不让她和别人玩的太好。玩捉迷藏的时候,他总是拉着她一起躲,也不允许她在没有他的情况下和别的小朋友玩。
恰好他长相帅气,学习成绩不错,对谁都有礼貌,是个标准的好学生。大院里的叔叔阿姨特别喜欢他,包括她妈妈。所以他每次没时间出去玩,总是带着小病一起做作业。美其名曰是教她学习,其实是不让她和别人玩。
年轻的时候怎么不生气?她好不容易在课间完成了作业,这个讨厌的家伙却不给她发挥的机会。
“苏伟,别那样盯着我看!”何坐在自己的办公桌前,看着自己满脸皱纹的小白脸有点无奈。整个下午,这家伙每写一个字就抬头盯着他看。
我眉头皱成一条小蚯蚓,颇为委屈地向他抱怨:“我已经写完作业了,你怎么还不让我出去?”
玩?"
“就是不要!”小沈阳的小脸上满是邪恶的表情,这看起来不像他只有七岁,才上一年级。
这时,何太太从屋里出来,看见儿子欺负别人的女儿。她立即来帮忙。“儿子,不要老是稍微欺负别人。”说完,亲热的握着微微生病的手,“卫卫,不要跟你哥哥沈默一般见识,来,阿姨带你去吃好吃的”
“苏魏军!”后面的恶霸又开口了,“你怎么敢不经我允许就跟别人走?”
小病又委屈。
“其他人?”何太太拿起桌上的方块,卷成一筒。她敲了敲沈默的额头。“叫我别人?啊?你还有良心吗?你是不是白养了七年?”
看到自己被姑姑教训了一顿,不幸灾乐祸也不难受。他只是看到了沈默长长睫毛下的黑眼睛,一直微微上扬的嘴角压成了一条线。她赶紧走过去,拉着阿姨的手说:“阿姨,我和沈默哥哥还要做作业,一会儿吃点好吃的吧。”
“还是略显尴尬。”何太太笑了笑,转头对儿子说:“儿子,别以为你比你略小就欺负她,知道吗?现在我要出去做你们两个最喜欢吃的糖醋排骨,做好了就叫你!”何太太告诉她后,就离开房间到外面去做饭了。
微微低着头生病,没有看他,觉得有点害怕。
虽然他只比她大几个月,但是他的愤怒甚至比他父亲的还要恐怖,尤其是他的黑眼睛盯着她看的时候,会让她有莫名的愧疚感,虽然她不知道自己有什么好愧疚的。
好在今天小霸王心情不错,也没做太多尴尬的事。哼哼两声后,他又低下头去写字画画了。
晚上,我呆在沈默家吃晚饭。何阿姨说她已经跟妈妈打过招呼了。
微型恙螨喜欢在他家吃饭,她也喜欢沈默的父亲,因为她没有父亲。沈默的父亲对她很好,她认为会比沈默的好。当然,她姑姑很喜欢她。她会做很多她喜欢吃的菜,会给她买漂亮的公主裙,就像二妈一样,但是她知道阿姨最爱的是自己的儿子。
苏烟不是她的生母,她是一个孤儿,这是大院里每个人都知道的。我妈妈是一个美丽又懒惰的女人。她每天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化上精致的妆。
我还记得她五岁离开孤儿院的时候,那天对她说的第一句话是:“从现在开始,薇薇,我是你唯一的亲人,你要叫我妈妈。”
我仍然记得那是一个万物复苏的春天。孤儿院的门口摆满了大大小小各种颜色的花。她经过路边小溪上的木桥时,低头看到了自己三岁时的倒影。
说起来,苏烟收养她的原因只是因为她看起来像她想象中未出生的女儿。苏烟15岁时怀孕了。她的家人觉得很丢脸,把她赶出了家门。从那以后,她就一个人生活了。虽然她比小七大20岁,但与其说她像母亲,不如说她像姐姐。她会告诉她有多想她的爱人。她说话的时候,两眼放光,开心得像个小女人。虽然那时候她还不是“情人”,但看着她幸福的样子,她总是会笑,知道妈妈不是坏女人。
吃饭时,父亲和何太太可以说话,但不喜欢说话,她也不指望什么。只是听着贺的爸爸和阿姨说话,就有一种很温暖的感觉。那时,她会想起她的母亲。她每天一个人在家不会觉得孤独吗?
正当我吃饭的时候,一大块排骨被放了进去。
他微微有些不舒服,抬头看了看沈默,发现他根本没有看她。他似乎非常专心地吃东西。
每次,他总是认为她只吃米饭不吃蔬菜。不“开心”的时候,他会自发的往她的碗里扔一些排骨、鸡腿、鱼之类的巨大的东西。
小病也很配合吃。其实她更喜欢吃青菜,只是不敢不吃他扔进她碗里的东西,不然恶霸又要生气了。
父亲和妻子何面面相觑,他们的眼睛弯成了月牙儿。还不错,他们儿子这么小就能关心人了!
晚饭后,大院里已经有孩子在玩游戏了。
小病先回家洗了个澡。当她出来时,沈默已经先于她在门外等她了。
时值初夏,月光倾泻而下,大院里的梧桐树在风中沙沙作响。我看见他穿着白衬衫站在树下,头顶上有蝉在鸣叫。
很多年后,直到小病初愈,我才知道,那个时候,阴影已经悄悄占据了她的心,童年的事,大院里的老房子,梧桐树,都记录了她的痴情。
大概我童年记忆中最开心的节日就是儿童节了。
学校每一个这样的节日都会有节目看,全校的学生都会集体把小板凳搬到操场上,即使是阳光灿烂的时候也会很兴奋。
根据规定,每节课都要表演一个节目。病班给的节目是小剧,表演的故事是《白雪公主》。看台下坐着的不仅是学生,还有一些家长。我见到了沈默的母亲和一些不认识的阿姨。
沈默在家里和学校都特别讨人喜欢。老师那么喜欢他,王子这个角色自然是他自己的。小病虽然可爱,但不是同学中最好看的,所以她拥有女王毒苹果这个小角色。
因为故事被缩短了,只要公主吃了毒苹果不省人事,王子把她吻醒就结束了。
女王很难变成女巫。像恶心这样的“果”字,跟着女巫就可以了。
可走到“公主”面前,“公主”拿起她的手,狠狠地咬了下去。那个“公主”是班上最漂亮的女孩。每个人都知道她喜欢沈默,但是沈默一点也不喜欢她。和她的小病关系最好,所以经常嫌弃她,让同学不理她,偷偷欺负她。
她微微痛苦地皱了皱眉,转过身,穿着苹果裙敲了敲柜台。可能她跑得太快了,裙子太肥了。结果她下楼梯的时候不小心踩到空,摔倒在地。不太疼,因为衣服里有棉花。
但“王子”心疼了,突然从后台跑出来,跑到可怜巴巴的“苹果”身边,蹲下来,问:“你摔着了,受伤了吗?”
他还没来得及回答,就听到了班主任的声音,“沈默,你在这里做什么?上去,轮到你了。”
这一刻,所有人的目光都被吸引到了这里,深色墨水的小脸,大字“我很不开心。”
他不着急。他很着急。小时候没有孩子怕老师吧?她连忙推开墨幽,“你去吧,老师在叫你呢!到那边去。”
“别走!”沈默说着,拉着小病赶紧站了起来。没等大家反映,他跑向熟悉的小道。
身后传来一阵嘶嘶声和何夫人焦急的声音,“沈默,何沈默,快回来!”
后来小病总会回忆起当时的情形。王子不是应该亲吻公主才能醒来吗?你为什么拿着一个有毒的苹果就那样跑了?
当我回去的时候,沈默不可避免地被训斥了一顿。何太太不明白,自己听话懂事的儿子怎么突然变得这么任性了,气得脸都白了,在自家门前想了想就罚了。
沈默从小就是个乖乖儿,何太太甚至都不想打架。这一次,惩罚是如此之重,沈默本人没事,但他吓坏了。他在何太太的脚跟前转来转去,说:“伯母,不要怪的哥哥。都是我的错。外面太阳光了,他会被晒伤的。”
沈默是她的儿子,何太太自然比她更舍不得,可是给她弄得这么乱,她能不生气吗?所以这次连我最喜欢的小姑娘都劝不动她了。她说:“薇薇,你就坐在这里写作业,别理他!”说完进了门。
当我病得不能做作业时,我跑出去,桌上放着一个大苹果。
她胆怯地把苹果递给沈默,但沈默摇摇头说她不想要。她仍然记得他站在门外的墙前。他虽然在“思考”,但眼神里却带着倔强,发誓说她从没见过这么美的眼睛。她停止了说话,默默地转过身,和他一起思考。
沈默转过头去,看见她垂着头,长长的睫毛上挂着泪珠,她原本白皙的脸被太阳晒得通红,手里还拿着一个大苹果,这让她的脸更红更晶莹。
墨深深地看了一眼,突然凑过来,吻了吻她的粉嘴。
直到很久以后,他还能记得那个傻丫头惊讶得眼睛都没眨一下,甚至连眼泪都忘了。
图书馆快关门的时候,撑着伞和一个室友小病的小蓓走回宿舍,雨水落在伞上发出嗒嗒的声音。
两个人在聊与学习无关的话题。三三两两的同学路过,宿舍楼下,即使下雨,也不妨碍情侣们依依不舍的缠绵。
收伞的那一刻,一场小病暂时封锁了自己心中从未愈合的记忆。
等我打好热水上楼的时候,已经十点半了。就在我关上卧室门后,外面响起了敲门声。一开门,室友倪思贤比她晚回来一步。她一进门就夸张地叫道:“小病,小叔叔,我就是一直跟着你,发现你们俩真的很般配。”
肖叔叔是小北的昵称。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因为她的长相相当中性,从远处看确实是个低着头的帅小伙。这并不是说当她抬起头来的时候,所有人都会惊叹于她的长相。其实她抬头之后,大家还是会对她的性别感到困惑。关键是她抬头后额头前面的发型破坏了她朦胧帅哥的形象,以至于刚开学的小蓓经常被楼下的管理员阿姨以男生的身份赶出来。
轻微生病的203室和所有大学宿舍一样住m-girls。刚才除了萧贝和倪思贤之外,还有一个很胖的女孩叫姜,她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吃。她和思贤不仅是一个地方的,还是高中同学。用思贤的话来形容姜就是:“高一学生最大的收获就是我懂得了嗅觉和圈养!听说五千年来一直占据着中国肉类行业的主流地位。”
小病也喜欢吃肉,但没人知道她是从小有人培养的爱好。
倪思贤是一个非常活泼漂亮的女孩。她一上大学就在学生会担任文艺科长,被誉为新晋校花。因为她的名气,北区A栋7栋203室算是学校里比较有名气的宿舍了。
上大学的时候,听说大学里的四人宿舍一般都是两极分化的,但是他们好像不一样。小病和小北的关系最好。虽然云纹和思贤是高中同学,但他们之间的关系很一般。相反,云纹和小病以及萧贝的关系要好得多。
思贤和宿舍的人关系一般。她和他们不是一个类型的,可能是因为她长得漂亮,所以感觉天生高傲。她有数不清的朋友,其中大多数是异性。像今天晚上,她回来这么晚是因为和男性朋友去酒吧了。
“明天我们去大富翁吃晚饭吧。我请客。”她突然补充道。
小病和韵臭是对这三个字的条件反射。大富翁不仅高档奢华,关键是那里的菜还挺好吃的,尤其是肉...
思弦像是早就料到了两人的反应,绝美的脸蛋笑的一朵花,“微微,你要是再喜欢闻闻,学学,指不定哪天也这样飙升呢!你得有所保留。”
萧北摇摇头。“你又这样取笑它了。我觉得胖就好!没听说过又宽又胖吗?这世上的胖子有福了!”
韵儿显然自动忽略了这一点,满嘴都是小北刚给她端上来的烧饼。她的眼睛闪闪发光。“你明天真的能走吗?哦,我的上帝...我一直在等我的红烧牛肉和红烧茄子。”
微微生病,一边流口水,一边问:“明天是不是特别的日子?”
思贤的眼睛神秘地眨了一下。“这是个秘密。记得明天11点半准时去就行了。”
第二天一早,小蓓像往常一样,和韵一起出去打羽毛球减肥。他直到七点半才起床。下楼吃早饭的时候,他去了法院,四处看了看。这两个人通常7点回来。今天,怎么可能一去不复返?不是通了吗?在她到达体育场之前,她听到有人在后面喊她。
一转身,是《哈利波特》。她在心里叫他小哈。
也是因为思贤才认识他的。第一眼看到他,就觉得他特别像哈利波特,除了眼睛是黑色的,其他都差不多。和回宿舍的人聊过之后,我才知道别人已经觉得他长得像哈利波特了。
想了一会儿,我想起哈利波特的真名是白帆。她一直告诉自己要努力记住这些别人的事,因为最近总是想着自己,容易忘记一些身边人的信息。
正和白帆说话,他看见萧贝和云纹气喘吁吁地向这边走来。云纹手里还拿着一个热乎乎的肉包,他边吃边喘着气。我无数次怀疑。边运动边吃真的能减肥吗?
萧豪迈拍了一下白帆的肩膀。“凡凡,你又来我家了?”
白帆喜欢小病,明眼人看得出来,小病发育良好的心智看不出来。小北最喜欢做的事就是逗她。每次看到她尴尬的样子,都觉得特别喜剧。
果然不出她所料,她红着脸说:“贝贝,别瞎说。我们刚认识。”
“的确是。”白帆说:“人家是女孩子就害羞。不要以为所有人都和你一样厚脸皮比城墙还厚。我先来。我上午有两节课。”
然后他一溜小跑。
微微生病了,他没注意到自己穿了一身运动装,一双白色篮球鞋,于是也起来做早操。
“还看得到吗?人都走了。”萧北站在一边好笑的看着小病。“其实,这个白帆的家伙真的很好看。有一个长得一模一样,脾气挺好的。他在某大学挺有名气的,只是有点瘦,但我每天都能看到他做早操。他是个固执的孩子。嘿......你说他是不是也觉得自己太瘦了,女朋友没安全感才出来锻炼的?”
微微生病奇怪地看着她。“我怎么会知道?我跟他不熟。”
“不熟悉可以慢慢培养。我的第六感告诉我,白帆家那么有钱,说不定就凭他那张哈利波特脸,就被导演发现演了一个白帆波特,也就是超级巨星!微微,快点……”
“抓头!”微微生病不理她,转身跑向食堂。
跑了一段距离后,我听到云纹在后面喊:“薇薇,请再给我三袋鲜肉。谢谢你……”
微恙,抿唇而笑。
但是有一个熟悉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沈默,你等了很久吗?真的很抱歉……”
僵硬的笑容挂在嘴角,微微有些不舒服的等了一会儿看着站在她卧室楼下不远处的男人。他站在那里,穿着格子衬衫,表情冷漠。
小沈阳,这个曾经熟悉的人,现在已经不在了。
每个人都知道A里的一切,也一直知道自己是那种站在哪里都会发光的人。他是外国语学院最优秀的学生,是A大人仰望的帅哥,是想弦的绯闻男友...
然而,这些似乎与她无关。
看着站在旁边的思贤,我有点小病,鼻子酸酸的。过了这么久,我还不能习惯吗?
有病,你真没用!
就在那双熟悉的眼睛望向这里的时候,她反射性地转过身,假装没看见...
再回头看,空空在宿舍楼前荡来荡去,仿佛刚刚发生的一切只是她的幻觉。
在食堂买了早餐,小病的时候吃,还背了一个有韵致的好吃包。下楼的时候和阿姨打了个招呼,却在一堆邮件里找不到自己的快递。她以乌龟的速度爬楼梯。
刚进门,云纹宽阔的身影就出现在她面前,一把抢过她手里的包子。“为什么这么慢?我快饿死了。”
小蓓躺在床上看小说,里面传来一句悠闲的话“你吃的那么辛苦,我可以牺牲睡眠时间陪你每天早上减肥吗?”
莱姆哼了一声。“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每天早上陪我看你的阿飘。”
“谁...谁说我要去看阿飘!”语气有些愧疚。
“难道不是吗?每次阿飘从我们身边跑过,你的眼球都跟着他,好几次都抓不好球。”因为她在吃包子,所以押韵有点模糊。偏偏她站在窗边,几乎能看到太阳下那点点飞溅的口水。
他们每天都习惯了这样的争吵。
乱世佳人是小蓓刚上大学时偶然发现的一个A学姐。给他印象最深的是他穿着后现代非主流的祖师爷。衣领越多越好。有一段时间,他甚至拿着大眼镜远远地数了数,里里外外戴了七层。
但是这个学长很帅,帅到每天早上跑步都吸引至少一排女生的目光。因为不知道他的名字,每天早上他总会从我身边飘过,所以小北给他起了个外号叫“阿飘”。
下学期,小蓓经常当着他们的面感叹,为什么下学期杜飘就高三了,为什么还天天在学校游荡?为什么总在不经意间看到一个飘远飘近的阿飘?为什么阿飘总是匆匆忙忙的?乱世佳人那头牛不应该只保护学校吗?
它的痴情足以让人佩服。
思贤从来没有说过“喜欢就去追求吧,这样天天盼着多累啊。”
这时候,小蓓会猛翻白眼。“我不喜欢大小姐。你的脸真的很漂亮。我总是很有自知之明。”
是的,那个时候,她太无知了,不能让自己输。
早饭后,我习惯于打开电脑。今天,每一段回忆或者只是一句敏感的话,都会让她心痛得无法呼吸。在QQ上,屏幕右下方不断跳出新的信息,一个熟悉的名字被点进去。说起来,我知道这个名字的主人是因为,我大一上学期的时候,她心血来潮把高中的一本小说发到一个文学网站上。有了一些知名度之后,读者就为她建了。
关注他是因为他的名字——“好奇怪”。
我承认我对“他”这个词很敏感。如果你曾经那么爱一个男生,他名字里的每一个字,总会激起触动你内心的涟漪。
对话框里只有一个字,“嗯。”是为了回答她上次聊天问的问题。
“好奇怪”不常在团里出现,但却很出名,因为他是团里唯一的男性。他写言情小说有一点小病,所有的读者仅限于女性。第一次加他小病的时候他也犹豫过。他的QQ信息不详细,只有一个网名。
但最后她还是加上了。
后来她发现她真的不后悔加了。“好奇怪”曾经在她的文章后面发了一篇很长的评论。最让她印象深刻的是那句话,“有一种人,看着她的背影,想往前走,想抱紧,又想永远的跑开。”这就是她对他有好感的原因。他话不多,但每一句评论都能轻易触动她心里的一根弦。
她顺手打了两个字,“你在吗?”
消息发出去了,半天没有回应。他的头像是灰色的,显然不在线。
我在电脑前坐了一会儿,点开文档写了几行,就听到身后的床上有人在打呼噜。
她转过头,对面床上的两个人已经睡着了。嘴角微微勾起她,她在电脑前打开了一个隐藏很深的文件夹。瞬间,一张照片跳了出来。
照片中的人她很熟悉。背景是一所大学的图书馆。夏日的阳光透过茂密的树木打在窗玻璃上,落在他的侧脸上,勾勒出他脸上的每一个细节。他高高的鼻子,狭长而漂亮的眼睛,薄薄的嘴唇紧绷着。那一天,他带着那双看起来更加优雅深邃的眼睛,眉头微皱,像是遇到了什么不开心的事。
照片右下角写着一行字,“当你,我的爱人,骑着竹马,小跑转圈,抛青梅。”
那是她唯一的张默深的照片,还是她在图书馆偶然发现的时候偷偷用手机拍的。那是她第一次觉得在这个世界上发明手机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
这是诺基亚的手机。到了大学,她妈硬塞到她手里。其实她想联系的人不多。偶尔她只用手机给妈妈打电话,手机功能很多。最让她觉得爽的是相机的像素很大,所以在图书馆偶然看到他的时候,就偷偷用手机拍下了他。她还能记得当时心跳有多快,好像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整个脸都莫名其妙的红了。
她的这张照片一直放在电脑里很深的位置,她只敢在宿舍的人不在或者睡着的时候看。每次都让她觉得自己像个小偷,但是看到那张漂亮的侧脸,心里就甜了。
深墨,深墨,你知道吗,四年了,我很想和你说话,哪怕是一句话。
当云接到思贤的电话时,她正在电脑前突发奇想。她砰的一声挂了电话后,兴奋的叫道:“快点,大家快准备好。思贤说马上走吧,时间提前了。”
小蓓受不了她的样子:“闻闻看,你能矜持点吗?我听说思贤等会儿会邀请她的一些朋友。吃饭的时候要淑女一点,不要在我们203房间丢脸。”
“是的!”我忍不住提醒你,“我们都记得你上次吃牛排的时候。虽然爱它没有错,但是贴在别人脸上就是你的错了。这家伙思贤想挽回面子。你以后要听话,要矜持。”
“我知道,我知道。”云纹说,“上次,那是我第一次吃西餐。我不知道怎么拿刀叉。牛排被插飞不是我的错。问坐在我对面的人的人看到牛排朝他的方向飞去。这次我拿着筷子去找首富,没有牛蒡,没有飞天,也没有给思贤丢脸。”
他们三个有说有笑地出去了。他们一下楼,一个阿姨就在喊,“203房间的苏伟珍,有快递。”
我三步走去找管理员阿姨。“阿姨,我是苏卫忠。”
谢完阿姨送的快递,我看了一眼快递上的字,塞进包里。
这时,萧贝和云纹也走了过来。小蓓问:“又是快递。最近有很多快递。这是什么?每次,我都不给人看。”
微微笑着,“你说很神秘。这当然是个秘密,所以我自然不能告诉你。”
“呦呦,这真是个秘密。不会是远方恋人的情书吧?这都什么年代了,还玩复古?”
“不要妄加猜测,我没有远方的爱人。”微微生病的说道,“反正也不是什么很重要的事情。走吧,要不就迟到了,四贤的火爆脾气又要唠叨了。”
大富翁是一所大学附近的著名酒店,那里消费很高,只有家境富裕的学生才会经常去。在一所大学里,有那么多学生,用手指头都数不过来。除了白天在那里吃饭,每到周末晚上,酒店总是爆满。大部分都是有钱的情侣入住,但一晚的费用最低也要800元。对于一个小病的普通学生来说,当然不可能一个人在那里吃一顿饭。有时候他们宿舍的人会因为想家去几次。有时,当她的朋友邀请她吃饭时,她会
一下车,就看到思贤穿着一身惹眼的衣服站在酒店门口。她穿着红色吊带及膝裙,白色高跟鞋,长发盘起,头上戴着一个带钻头的白色发箍。让人不得不感叹思贤真是个高级交际花。
“思贤,今天真美。”哪怕在同一个宿舍待了一个半学期,也忍不住赞一句。
“是吗?谢谢大家。”思贤毫不客气地接受了恭维。“跟我进来,就你们三个。”
“啊,今天是什么节日?让思思小姐打扮得这么隆重。”小蓓好奇地问:“我记得你的生日不是今天?”
思贤依然扮演着神秘的角色。“问这么多问题你就知道了。”
神秘的外表更勾起了三人的好奇心。
感觉不舒服也很奇怪。以前思贤带他们出去吃饭,总会提前说原因,但这次是那么神秘。
但她以为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他!
餐桌边坐着那么多人,她第一眼看到的是他懒洋洋的坐在落地窗旁的椅子上,却是那么深沉。
是的,无论走到哪里,他总是最引人注目的一个。
相比于她的踢腿,何默只是微微抬头,冷冷的眼神扫了一边,然后就和周围的人说话,好像没看见一样,表情冷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