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现将2021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调整、月缴存额上下限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存款基数及其计算口径
各单位按照上海市统计局的口径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各单位应当在核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一个月内将核定情况告知职工本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自2021年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9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20年月平均工资。2021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整月应缴纳的工资收入或者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缴纳的月平均工资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对2021年1月1日起新转移的职工,以转移后当月整月应缴纳的工资收入或本人实际缴纳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和补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31014元,最低不低于2480元。
第二,存款比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21年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分别为5%-7%(取整值)。单位可以在上述比例范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二)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参加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职工和单位对补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分别为1%-5%(取整值),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降低或延期。
符合规定情形的企业,可按照《上海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沪公积金管委会〔2018〕7号)等相关规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
三。每月存款额的计算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乘以职工本人和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
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计算方法同上。
四。每月最低和最高存款额
(1)2021年月存款上限
职工和单位7%缴存比例对应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4342元。
补充住房公积金按职工和单位各5%的缴存比例,每月最高缴存额为3102元。
(二)2021年月存款下限
职工和单位7%缴存比例对应的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额为348元。
补充住房公积金按职工和单位分别5%的缴存比例,最低月缴存额为248元。
此外,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参照下限执行。
动词 (verb的缩写)处理中的注意事项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基数调整以线上调整为主。各单位在2021年6月完成住房公积金汇缴后,可选择以下渠道及时办理年度基数调整:
1.公司可从6月起登录上海“一网通办”平台“综合税费申报”栏目,待月缴存额上下限公布实施后完成调整。公司可以登录平台查询结果。如果公司7月份登录平台进行基数调整,可以实时查询结果。
2.单位也可以从7月起登录上海住房公积金网的基数调整栏目。30人以下无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单位,也可通过手机登录基数调整栏办理。市公积金中心将与社保部门共享数据。企业调整住房公积金基数时,不需要重复填写职工月平均工资信息。
单位年度基数调整完成后,7月份的住房公积金应及时汇缴。同一住房公积金年度内,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变更缴存比例。
●问题1
2021年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渠道有哪些?
答: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基数调整将以线上调整为主。各单位在2021年6月完成住房公积金汇缴后,可选择以下渠道及时办理年度基数调整:
1.公司可从6月起登录上海“一网通办”平台“综合税费申报”栏目,在月缴存额上下限公布实施后完成调整。公司可以登录平台查询结果。如果公司7月份登录平台进行基数调整,可以实时查询结果。
2.单位也可以从7月起登录上海住房公积金网的基数调整栏目。30人以下无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单位,也可通过手机登录基数调整栏办理。
3.不具备联网条件的单位可以到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缴存分行进行基数调整。
●问题2
6月,公司已通过上海“一网通办”平台“综合税费申报”栏目的预申报保证金基数。什么时候能完成调整?
答:6月份单位通过上海“一网通办”平台“综合税费申报”栏目申报职工月平均工资后,市公积金中心公布2021年最低月缴存额后,系统将根据单位在“综合税费申报”栏目申报的职工月平均工资和缴存比例自动计算相应的月缴存额。确定的缴费比例在规定的月缴费金额和最低缴费范围内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月缴费金额。系统自动完成单位住房公积金年度基数调整,单位可登录平台查询结果。如果单位提前申报缴存基数,并且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启封或新增账户等人员增加,单位需要在平台上填写新增人员信息并重新提交,才能完成调整。
单位在7月以后在上海“一网通办”平台“综合税费申报”栏目办理年度基数调整的,可实时查询调整结果。
●问题3
单位如何通过上海住房公积金网办理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答:2021年6月已完成汇缴的单位,7月起可通过上海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系统的网页和客户端办理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单位可实时查询调整结果。
市公积金中心将与社保部门共享数据。单位在办理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时,系统会显示单位已经在社保申报的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信息,无需重新填写。如果有任何问题,公司可以在上传信息之前修改反向显示数据。单位也可以根据往年情况自行录入2020年职工月平均工资。
●问题4
2021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答:2021年,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分别为5%-7%(取整值)。单位可以在上述比例范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职工和单位对补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分别为1%-5%(取整值),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问题5
如何确定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缴存基数?
答: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职工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总额统计中所列项目计算)。
●问题6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怎么算?
答: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缴存基数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至人民币,人民币以下四舍五入)+缴存基数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至人民币,人民币以下四舍五入)。
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计算方法同上。
●问题7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是多少?
答:按照职工本人和单位7%、6%、5%的缴费比例,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分别为4342元、3722元和3102元。
按照职工和单位分别为5%、4%、3%、2%、1%的缴存比例,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分别为3102元、2482元、1860元、1240元、620元。
●问题8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最低是多少?
答:按照职工本人和单位7%、6%、5%的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分别为348元、298元和248元。
补充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额分别为248元、198元、148元、100元、50元,分别按照职工和单位5%、4%、3%、2%、1%的缴存比例执行。
●问题9
单位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根据《上海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沪公积金管委会〔2018〕7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将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降低至5%以下:
(一)连续两年以上亏损的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不高于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2)自成立之日起三年内符合国家规定的小微企业。
●问答10
单位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条件?
答:根据《上海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沪公积金管委会〔2018〕7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缓缴:
(一)濒临破产、停产或者依法被批准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以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二)连续三年被批准降低缴存比例或者上一年度被批准缓缴的企业,其经营仍亏损且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不高于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可以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三)经济效益差或连续两年以上经营亏损的企业,职工工资扣除职工应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后未达到当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经本人同意,可以申请缓缴职工应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Xi问答
单位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是什么程序?
答:根据《上海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沪公积金管委会〔2018〕7号)规定,单位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必须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在单位内部公示, 并向设立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区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各区管理部门按规定将符合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条件的单位材料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审批通过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审批时限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问答十二
在调整单位基数时选择确定缴存比例后,可以再次申请重新调整缴存比例吗?
答:7月份单位完成住房公积金汇缴后,单位可根据需要变更同一住房公积金年度内的缴存比例。单位可咨询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网点、中国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营业网点或拨打12329热线。
●问答十三
可以选择在同一单位设置多个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吗?
答:同一单位只能选择设定一个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当一致。
●问答十四
工伤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数如何确定?
答: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工伤后仍安排工作并由单位支付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仍按照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计算;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因工伤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以职工本人每月享受的伤残津贴标准计算,不计算工资收入。
●问答十五
单位基数调整后,7月份的住房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汇出?
答案:1。调整完成后,已签约公积金网上支付的单位可隔日通过单位公积金网上业务处理系统下载数据并进行网上支付(客户端需下载更新数据进行业务操作,网页版可直接进行业务操作)。
2.调整后,签约建行网银住房公积金缴存方式的单位,可以直接在线上汇出7月份的住房公积金。
3.签约委托建行代扣代缴的单位,调整后10日或20日扣款。
4.其他单位在完成基数调整后,携带以下材料到本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的建行公积金业务网点完成汇划:上海公积金汇划函、汇划支票。如果7月份汇缴笔数发生变化,则应携带上海住房公积金汇缴变动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