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宣告失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 一个自然人的下落不明需要两年时间。失踪期间的起点根据情况不同:自然人因意外事故失踪的,起点从自然人失去消息之日起计算;自然人在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从战争结束时起算。
2、 利害关系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这里的利害关系人是指与失踪的自然人有一定人身关系或财产关系的人,如亲属、债权人等。因为自然人与上述利害关系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在其消失后处于不确定状态,导致其个人利益的不确定性。
3、 必须由法院依法宣告。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出申请后,法院将决定是否立案受理宣告失踪,受理后发布寻找失踪者公告。公告期一般为三个月。公告期满后仍无下落的,将被宣布为失踪人员。
4、 为失踪人员设立财产保管人。宣告失踪后自然人设立财产托管人。可以由失踪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持有,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持有。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失踪人的财产权益。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 财产保管人可以代为履行债务和接受履行。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债务和其他费用,可以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托管人也有权接收宣告失踪号债务人的履行。
6、 宣告失踪撤销。宣告失踪的人重新出现后,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失踪宣告。如果被宣告失踪的人再次出现,有权要求财产代管人及时移交相关财产,并报告财产代管情况。
